项目编号:恒卓采标(2017)100号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苏迪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苏龙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舞美物料制作安装项目年度供应商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9、投标人具有近两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建过单项合同价在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采购业绩(合同内容需包含:舞台搭建,灯光,表演等)。合同价及采购范围以合同所载的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更正为“*9、投标人具有近两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建过单项合同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采购业绩(合同内容需包含:舞台搭建,灯光,表演等)。合同价及采购范围以合同所载的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二、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