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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创意园C楼-1层大食堂餐饮服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6 01:34 点击:1591
项目编号:恒卓采竞磋(2017)18号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常州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常州创意园C楼-1层大食堂餐饮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P3对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第3条至少提供一份三年来(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完成或在管满一年的餐饮服务业绩,年度合同金额不得小于10万,其中“10万”是指承包金额,而非营业额,如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则需建设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原件; 2、P14资格证明材料中至少提供一份三年来(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完成或在管满一年的餐饮服务业绩,年度合同金额不得小于10万,其中“10万”是指承包金额,而非营业额,如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则需建设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原件; 3、P30服务业绩2014年以来完成的或目前在管服务1年(含)以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大于10万元),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12分,其中“10万”是指承包金额,而非营业额,如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则需建设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原件; 4、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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