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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新城国际人才广场酒店运营管理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19:35 点击:4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JS-2025-036 2、项目名称:高铁新城国际人才广场酒店运营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4、管理范围及限价要求:
注:(1)筹开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开业所需的酒店自动化服务、经营设备和营业用品等所有筹开期物资,且须达到采购人及品牌方要求,以及前期人员工资等为完成筹开期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竞争磋商邀请附件六“筹开期物资明细表”)。筹开期费用如超出成交金额,超出部分由成交单位承担,不计入运营成本。筹开方案由采购人审批同意后由成交单位负责执行。 (2)IMF为奖励管理费 酒店经营毛利GOP=酒店总收入-酒店运营成本,且该等数据以经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的财务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其中: 酒店总收入:指直接或间接从酒店业务方面或从酒店的使用或经营方而取得的任何性质的收入和所得的总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间销售总额,食品和饮料销售收入,洗衣收入,电话以及其他通讯收入,来自承租人、分承租人和出租区域承包商的租金款项(而非该承租人、分承租人和出租区域承包商的总收入); (3)酒店运营成本:指按酒店业统一会计制度的定义并在符合酒店业统一会计制度的情况下,被列为营业成本的一切费用及支出,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① 《许可协议》项下,除许可费、销售与营销费用、审计和检查费用以外,采购人应向许可人(品牌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以及本协议项下,除前期筹备支持服务费、基本管理费、奖励管理费以外,采购人应向成交单位支付的所有费用; ② 经营设备与营业用品的成本和补偿、广告费与宣传费、人事培训课程的成本、外包服务费用、公用事业费用与能源费、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的费用、地面及绿化保养的费用,以及成交单位以采购人名义租用经营设备的费用; ③ 酒店维修保养方面的一切支出(借助资本重置基金承担的修补工程除外); ④ 增值税及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征收的增值税附加; ⑤ 酒店人员工资及福利; ⑥ 该项目财务第三方审计费用; ⑦ 其他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含保险费、资产储备金、物业费)。 (4)经营毛利考核内容: 合同履行期间,累计经营利润不得低于成交价(该考核金额仅为交付195套房间数的考核标准,若交付房间数量增加,则考核金额同比增加),若最终考核未达到累计经营毛利考核指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合同履行期限:自移交开业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6.经营毛利考核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7.酒店开业时间:项目工程移交酒店后1个月内开业 8.根据采购人(作为被许可人)与雅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许可人,下称“许可人”或“品牌方”)签订的《关于常州高新诺富特酒店(定名)常州高新诺富特公寓(暂定名)之许可协议》约定,第三方受采购人聘请经营管理酒店需取得品牌方事先书面批准。成交单位需于合同签署前取得品牌方该等书面批准。” 二、供应商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8近3年内与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03日17:00截止 3、报名方式:现场或线上。 3.1现场报名地点:江苏恒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3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3.2线上报名:供应商须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整合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3225321767@qq.com。 4、审查方式 4.1按上述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由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4.2如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予以补充,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供的资料不予接受。 4.3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即为报名成功。 四、磋商说明 1、本公告为磋商供应商报名阶段。 2、本项目的正式磋商将在报名结束后邀请所有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参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1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现场踏勘联系方式:张先生;13814819995。 1.2供应商对磋商公告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04月03日21:00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恒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① 提疑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提疑文件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 1.3有关本次磋商公告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人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绿韵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崇义南路5号 联系人:张先生/邱工 联系方式:13814819995/0519-85127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东经120大道东侧)恒生科技园44-2 联系方式:周工;0519-8399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19-83999268
报名申请表
承诺函 我公司_______(全称),就______(项目名称)在此承诺: 1、我公司以诚信为本、重视合作伙伴,重信誉讲诚信,与客户均能友好相处,共谋发展。 2、我公司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当日往前推三年)与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3、本公司参与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活动,若磋商过程中发现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当日往前推三年)与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有法律纠纷,我公司承诺愿意放弃本次磋商,并为此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我公司磋商过程中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文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如果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放弃本次磋商,并为此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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