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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西河闸站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8 05:16 点击:1788
编号:恒卓采标(2017)123号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常州市天宁区西河闸站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作如下更正: (一)P16页“*12、现场踏勘回执单原件(需甲方加盖公章)”更正为:“*12、现场踏勘回执单原件(需甲方加盖公章)或投标单位踏勘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投标单位已清楚知晓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结算时不以未全面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要求签证或变更从而增加费用,具体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施工总包单位配合管理费(按结算审定价5%计取)包含:总包现场管理费、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水电费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由中标单位自行接表计量)、提供临时道路、提供相关配合服务等; (三)取消P3、P16页:“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大型以上(含大型)液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具备货物制造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对此项不做要求。 (四)“交货期:45天”更正为:安装工期40天,埋件加工15天,同时满足结构施工要求 (五)根据投标单位答疑,本项目评分办法更正如下: 第五章 评标细则 一、评审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一轮评标,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小组评分部分各项因素,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对投标人的评分偏离评审小组平均分值±10%时,该评标人员需作出书面说明。对偏离超过平均分值±10%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如上述正偏离、负偏离分别出现2个以上的,只对偏离最大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分标准:
以上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范指联合体主办单位业绩和资料,其他成员业绩和资料不与计分。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各项累计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人须将上述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携带至投标现场,以备评委会查验,未携带原件(或公证件)的评分项目 不予计分。 (六)P13页“27.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更正为: 27.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27.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0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精神,成交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中标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付至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 27.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7.2.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7.2.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2000元的,按人民币2000元收取。 27.2.3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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