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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路(G312-经开区界)绿化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04 03:47 点击:1774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大明路(G312-经开区界)绿化设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大明路(G312-经开区界)绿化设计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HZ-CG-201850 原公告日期:2018年8月28日 原公告媒体: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二、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P16中 “三、技术部分材料”中“1、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组成表”是否和P33中“6、现场人员名单表”一致?“三、技术部分材料”中“4、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是否有相应格式提供? 答: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组成表与现场人员名单表一致;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P16中“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内容中”没有出现需要提供P34中“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表”的资料,“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表”我们是否要放在技术部分材料中? 答: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表可以放在技术部分材料中,不做强制性要求。 3、招标文件P8中“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制。 本项目的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面积暂定270亩,按3.3元/㎡计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和P30中“3、报价表
”相悖,建议明确报价。 答:本项目的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按3.3元/平方米计取,本项目面积暂定270亩。 4、招标文件P20“二、评分标准“(三)企业荣誉中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道路绿化设计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中的“类似道路”是与本项目大明路类似公路绿化设计项目业绩么?”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这个时间节点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么?建议明确。 答:“类似道路”业绩是指类似的道路或公路绿化设计项目业绩;自2015年1月1日 5、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地址: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恒生科技园一期2幢602室) 联系电话:0519-83999268 采购人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9-89863283 联系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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