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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路两侧、邹鹤路北侧地块美杰支线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07-24     点击:1856

项目概况

腾达路两侧、邹鹤路北侧地块美杰支线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07 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恒卓采标(2023)076

2.项目名称:腾达路两侧、邹鹤路北侧地块美杰支线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11160.50

4.招标范围:腾达路两侧、邹鹤路北侧地块美杰支线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本项目蒸汽管道沿规划纵七路旁地埋敷设至杨家村路北,接着沿杨家村路北地埋敷设,最后到美杰医疗处,全长约1213m。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工程等全部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没有弄虚作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或GB2(1)或GB(2)(新许可级别)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或GB2(1)或GB(2)(原许可级别)证书。

4)投标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 4月-2023年6月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具体按常建2009[175]号文件执行),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3个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本条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所载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9)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一方(以下简称为 “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被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24日至2023年07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4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3.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表(请至我公司官网办事指南自行下载)(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5)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807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3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青龙支行

账号:89801116012010000004083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080317:00(以代理机构网银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073120: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① 答疑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 答疑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15号    

联系方式:刘工;0519-88891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44-2栋4F(一号大门往北一百米)      

联系方式:曹工;0519-8399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519-8399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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